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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人贩子(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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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振复并不想把自己的实力曝光在大庭广众之下,所以采取了跟随的决定,一路跟着五个劫匪,慢悠悠的在后面晃荡,凭他的身手自然不会被人发现。

    五个劫匪走了十来分钟,转过一个路口,上了一辆面包车,很显然是早有准备的。

    面包车呼啸着向青山县开去,谁也不会想到这些劫匪会这么大胆,劫持人质之后不躲进荒山野岭还敢去县城。

    李振复皱了皱眉,他要是全力奔跑,速度不会比面包车差,但这毕竟是白天,车来车往,让人看到就太过惊世骇俗了。

    想了想,他决定使用土遁。

    手掐了一个法诀,嘴吐一个“遁”字,李振复脚下的泥土顿时翻起土浪,仿佛变成了流水,把李振复吞噬,然后又恢复原状,丝毫没有变化,看不出任何痕迹。

    土遁是上古有名的五行遁术之一,其中最为出名的当属封神时代的土行孙,一身土遁法术修炼到了极致,于千百仙神中如入无人之境,只要遁进土里,谁也拦不住。

    李振复的土遁法术当然没有练到土行孙那么高深的境界,但他本身就凝练了土灵种,把身体属性转化成了先天土灵之体,土遁乃是自动领悟,在先天上却是要比土行孙还要强上很多,超越土行孙只是时间问题。

    第一次使用土遁,李振复心里还是有些紧张的,生怕遁到土里就出不来了。不过显然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凭借他的先天土灵之体,在土里面就好比入了水的游鱼,只要习惯了土遁,以后绝对比在空气中还要灵活和畅快。

    遁进土里,李振复没有下遁太深,怕出什么问题把自己活埋了,大概离地面就是一尺的距离,可以看到天空的蓝色。远处车辆在马路上飞驰。他发现自己与上面的事物像是隔了一层玻璃一般,自己能看得到他们,而他们却无法发现自己。

    在土里面则是看不到太远,差不多一两米的距离,再远就是黑漆漆的,不过在李振复开启左眼的透视功能之后里面变得清明起来,视线不比在空气中差。

    李振复心思一动,顿时感觉到脚下一股奇异的力量推动自己,把他的身体向上推。

    噗的一声!地面突然出现一个人头,脸上充满了兴奋之色,眼珠子还在滴溜溜的转。幸好周边没人,否则要是叫人看见地面上突然多出一个人头来还不要把人吓出精神病?

    深深的吸了一口空气,虽然在土里面有一种先天的亲和感,但李振复还是习惯空气中的生活,不过现在救人要紧,李振奋确定方向,心神一顿,身子沉入土地中,然后飞快的朝面包车离开的方向遁去。

    在土里他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过了他在空气中的速度,李振复大概估算了一下,他在土里面的最快速度差不多接近音速。只要他意念一动,周边的土地就会自动化开,非但不会消耗他的法力,甚至土壤里面还会涌出一股淡淡的土黄色的光芒推动他行走。

    李振复知道那是土壤中的土灵之气,因为他体内先天灵种的缘故,所以会应从他的调动。只不过这股土灵之气太稀薄了,他吸收个几个月也增长不了多少实力。

    在近乎音速的遁术之下,李振复很快就追上了前面那辆面包车,随后李振复降低了速度,并没有急着上前拦截,反正是要去青山县,就让他们多走一会,否则救下了慕云嫣他难不成还得和她一起在路边等车会青山县?

    至于慕云嫣的安全他并不担心,显然对方是有目的的绑架,背后应该还有指使人,所以一时半会应该不会出问题。而且他在慕云嫣身上种下了一道神识,把一起情况都监视在眼皮子底下,只要一出变故他立马就会动手。

    ……

    ……

    面包车里,慕云嫣被堵住了嘴,身上绑着塑料绳,没有挣扎,但眼神还是透露出心中的惊恐。她不知道自己的下场是什么,但这几个人肯定不是好人,落在他们手里,慕云嫣死的心都有,但不到最后时刻她没有勇气自杀,但如果真的到了那一步,为了不受辱,她绝对不会怜惜自己的性命。

    都怪那个混蛋,真不是男人!慕云嫣在心中大骂,显然最后李振复把她出卖给劫匪让她失望透顶,不过想了想她又没有什么理由去怪对方,难不成还叫李振复和这些拿着枪的歹徒拼命不成?那是小说中才会出现的情节,现实中,呵呵,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落井下石就不错了。

    “大哥,这妞长得真水灵,而且好像还是个大明星,要不要咱们先爽爽?”一个刀疤眼看着慕云嫣,两眼直放精光,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络腮胡子摇了摇头,说道:“这个女人我们不能动,上家特别交代叫我们掳了她,过两天对方就会来人,到时候就没我们什么事了。”

    “到底是谁,竟然叫我们要这么顾忌?”

    络腮胡子说道:“这是静海那边的老大发的命令,而且对方是连青狼老大都得罪不起的大人物,我们不要管那么多,只要照做就行,这几天这个女人你们谁都不要起心思,而且还要好好招待,否则你们知道违反帮规是什么下场。”

    这时,旁边开车的人说道:“老五,你的性子我们都知道,但是女人哪都有,这个女人既然是老大另有安排那你就别动心思,而且我们做完这单生意就应该可以调到静海去做事了,这个节骨眼可不能出差错。”

    “老三说得不错。”

    络腮胡子说道:“等把这批小孩送到静海去,我们也能留在静海了,到时候吃香的和辣的,什么没有?”

    “老大说的不错,静海那边的妞可真水灵,比青山县的货色不知道要好多少倍,半年前青狼哥带我去了一次那个叫什么皇朝至尊的地方,那里的女人,那滋味,老子现在都忘不了。”

    ……

    一旁,慕云嫣脸色不断变化,显然她也听出了这群人不是为了劫色,而是因为有个老大指使他们这么做的。因为不用担心**问题,慕云嫣粉脸多了几分血色。但是心里也闪过种种疑惑,这些人到底是什么人?他们的老大为什么要抓自己?还有他们说得小孩是怎么回事?他们口中的青狼哥又是谁?

    ……

    ……

    这一路上他们都没有遇到警察,即便是有两辆警车也是呼啸而过没有对这辆毫不起眼的面包车关注。

    面包车开了两个来小时,来到了青山县,不过没有进城,而是停在郊区的一家汽车维修厂门前。

    李振复一直遥遥的跟着这辆车,见此,知道这里应该就是对方的老巢了。这一路上他都在地下土遁,看着头顶不断呼啸而过的汽车,那种感觉很奇妙。

    大致的观察了一下,这里是一片废弃的工地,人烟稀少,是杀人越货的绝佳地点。见五个劫匪拉着慕云嫣进了汽车维修厂,李振复立刻就跟了上前。

    ……

    刘大魁是石头村人,成家几年了,有一对双胞胎女儿。他本来是个本分的农民,后来经人介绍做起了人贩子的下线。两年后他另起炉灶,和自己的哥嫂一起干。

    刘大魁干着干着手里的钱便多了起来。他也成了村里的首富。本想“金盆洗手”不干了。但这种事情又怎么可能想脱手就脱手?这次上线就来人了,说做完这最后的一单,让他金盆洗手,而且出价多得令人咋舌,他寻思着,刘大魁虽说不想干了,但谁和钱过不去呢!于是他让哥哥联系了两个山里的小孩,两三岁,山里的小孩不像城里小孩那么金贵,丢了小孩就当是命不好,很多人养不起甚至都想卖掉呢!

    他找小孩一向都是找山里的,从来没出事,今天就是交货的日子。

    等了半个小时,终于等到了上家的消息,所以他立马就带着两个小孩来到了青山县郊区的汽修厂,这里就是交货的地点。

    “胡哥,这次找着两个,您看看。”

    刘大櫆把孩子抱到络腮胡子面前。

    “嗯,可以。”

    络腮胡子点了点头,取出两沓红色大钞扔给刘大櫆。

    “这……两万?不是说好了五万吗?”

    络腮胡子冷冷一笑,说道:“不这样说你们能这么快找来这么多孩子吗?你要金盆洗手,老子也想金盆洗手,干完这票就不干了,不狠狠捞一笔怎么对得起我这么多年担惊受怕的日子?识相的就拿钱走人,否则我叫你一分都拿不走。”

    “你……好,算我倒霉。”

    刘大櫆一脸晦气,但是有总比没有好,得罪了面前这人可比没钱拿要严重多了,他就曾经亲眼见过一个不听话的下线被络腮胡子一枪爆了脑袋,他还真担心自己步了那人的后尘。

    “老五,带这两个孩子进去。”

    刀疤眼点点头,走到一旁拉开一道卷帘门,然后打开了一道厚重的铁门。

    待在地底的李振复见此眼睛突然猛地一缩,随之而来的就是一股无尽的愤怒,双目都几乎要喷出火来。

    铁门背后放着十几个大铁笼子,就是那种关大型猛犬的笼子,但是里面关的不是猛犬,而是几十个婴孩,大的六七岁,小的还在襁褓里,每个笼子里放着一个大脸盆,从里面残留的饭菜残渣来开应该是装食物用的,不过看笼子里小孩一个个都饿的面黄肌瘦,再看脸盆里散发酸腐味道像是猪食一样的东西,就知道这是什么待遇。

    “你们……人渣,你们禽兽不如,你们这样做还是人吗?总有一天你们要天打雷劈!”

    慕云嫣愤怒地大叫,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悲惨的情景,把小孩当野狗一样关在笼子里养,每天喂一些猪食,这还是人吗?她终于明白先前在车上络腮胡子所说的小孩是什么意思了,这根本就是一群人贩子,一群禽兽不如的人贩子。

    络腮胡子冷声道:“慕小姐,你还是关系自己吧,我们会有什么下场不用你指教,惹怒了我叫兄弟把你先奸后杀,大不了得罪了静海的大人物。”

    “你们真该死!”

    李振复直觉得一股怒火从心底升起,几欲喷出,再也忍不住,直接从门后冲了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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