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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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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到签名,胡丹阳一了多年心愿,心情激动得不行。看她捂着胸口剧烈喘息的模样,李振复还真担心她有没有心脏病。

    “谢谢慕小姐!”

    胡丹阳不断的向慕云嫣鞠躬致谢,她从来没有想到自己能够这么轻松的得到慕云嫣的签名,而且现在还和偶像面对面交流。在她读大学的时候曾经有个同学是某个明星的铁杆粉丝,在、弄到一张演唱会前排的票,并且花了很大代价见到那个明星的时候却被拒绝了签名的要求,这让那个同学曾一度伤心欲绝。

    慕云嫣也没有想到自己几个签名就能让胡丹阳这么激动,微微笑了笑,这些粉丝其实就是她最坚定的支持,只是几个签名而已,她对粉丝的这种小要求从来不会拒绝,她一直都认为,明星就应该和粉丝近距离接触,脱离粉丝的明星还能叫明星吗?别忘记是谁在支持你。

    随后,慕云嫣对李振复笑了笑,说道:“你呢?签在哪?”

    “签什么?签名?”

    李振复有点莫名其妙,面前这位的自我感觉也太好了吧,虽然长得很漂亮的,但他又从来不追星,更不认识她是谁,要签名来做什么?难不成她以为自己和面前这个空姐一样都是她的粉丝?

    “是啊,你不要?”

    慕云嫣有些惊讶的看着李振复,显然没有想到对方会不想要她的签名,要知道作为新一代玉女门掌门人她的签名现在可是炙手可热的东西,不知道多少粉丝想要,尤其是广大的男性粉丝。

    李振复淡淡一笑,说道:“还是不用麻烦了,我没买过你的专辑。”

    “不用买过专辑,你有笔记本吗?”慕云嫣笑道,对于李振复有没有买过她的专辑她并不是很在意,现在网络发达,很多人都不会去买传统的唱片,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笔记本?有啊!”李振复从背包里取出手提电脑。电脑其实是他放在山海珠里面的,只不过拿背包掩饰一下。

    “这……”

    慕云嫣有些无语了,自己说的笔记本可不是这种笔记本,这电脑怎么签名?

    李振复淡然的说道:“我说过不用麻烦了,看得出你可能很有名,但我对你的签名不感兴趣。”

    “你不知道我是谁?”慕云嫣有些惊愕,她现在几乎可以说得上红遍大江南北,真正的家喻户晓,如果是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头老太说不认识她还情有可原,但李振复一个二十几岁的男青年竟然会不认识她?这种可能性就跟广大男性青年不知道苍老师的概率一样。

    “你叫慕云嫣,这个我知道,刚刚胡丹阳说道。至于其他,呵呵,我对娱乐圈不是很关心。”

    感觉到李振复话语中淡淡的不屑,慕云嫣突然觉得有些愤怒,怎么,难不成他以为自己这个玉女是假的?以为自己也和娱乐圈的那些靠身体上位的人一样?这是对自己的侮辱,但偏偏对方根本就不认她,让找不到理由反驳和发作,跟他说自己的代表作?看他的样子十有**也没听过。

    胡丹阳惊讶的看着李振复,说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的胸牌上有!”

    “哦!”胡丹阳瞅瞅自己高耸的胸脯,确实很显眼。

    胡丹阳小声的问道:“你真的不认识慕云嫣么?她很有名的,而且她唱歌特别好听。”

    见慕云嫣嘟着小嘴瞪着自己,李振复苦笑地摇了摇头,看来对方确实很出名,早知道自己就要她签个名,现在却无心之下或许把人得罪了。

    李振复虽然觉得得罪了一个大美女有点可惜,但他不是个反复无常的人,也不至于为此撒谎,微微解释道:“我听歌都只听羽泉的,很少听其他人的歌。”

    “哦,原来如此!”

    慕云嫣轻轻一哼,但心里总算是平衡了不少,虽然现在的年轻一辈在追星上都是与时俱进,

    哪个红就追那个,但也有不少人是某些明星的铁杆粉丝,比如刘德华,成龙等,在这方面就显得极为出色。所以对李振复的解释也觉得接受,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以前也是羽泉的粉丝,十分欣赏羽泉的才华。所以对李振复的话才会有认同感。

    李振复见慕云嫣没有再生气,微微一笑,心道慕云嫣虽然是个大明星,不过看样子也和普通女孩差不多,没什么心机。

    想了想他就向胡丹阳讨要了一张慕云嫣的专辑,准备回去听听。

    见到李振复要自己的专辑,慕云嫣顿时心花怒放,大眼睛笑得眯成了两道月牙,嘴里也露出两颗亮晶晶的小虎牙。

    不过胡丹阳很直接的拒绝了李振复要求,这些签名的专辑她带回去还不够姐妹们分呢,怎么可能白送李振复,不过她很快就找来一个mp3,里面下载了不少慕云嫣的新歌。

    飞机要将近两个小时才到目的地,这段时间李振复打算听听旁边这位美女的歌,看看对方到底有什么魅力能让胡丹阳因为一个签名兴奋成那样。

    mp3里有十来首慕云嫣的歌,可能现在流行情歌的原因,十多首歌里面大多数都是情歌,其中最为出名的就是上个月她刚发的专辑《青春》里的主打歌《初恋》。

    声音很甜,很美,但是没有唱出感觉。李振复曾经经历过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所以对这种感觉十分深刻,但却没有在慕云嫣的歌里面找到丝毫这种感觉,随即摇了摇头,看来也是个只凭臆想的创作者。声音就算再好听,听起来没有感觉,也是索然无味至极。

    没有刻骨铭心的经历又怎么可能唱得出感人的歌曲?不过只是些无病呻吟的玩意罢了。

    听过唐磊的《丁香花》的人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情实感的创作和演唱。或许慕云嫣的声音比唐磊好听一百倍,但真正比较起来,唐磊的《丁香花》可以完败这首《初恋》。

    听着没味道,李振复干脆闭目养神起来,慕云嫣的声音很好听,就跟催眠曲似的,李振复很快就睡着了。

    慕云嫣见李振复专心致志的在听自己的歌,心中不免有些小得意,看来自己的歌唱美丽果然大,一下就把一个不认识自己的人拉到了自己粉丝的阵营。但是很快她就得意不起来了,因为她发现,旁边这个家伙竟然睡着了,而且还在打呼噜。

    “难道本小姐唱的歌真的这么差?竟然被当作催眠曲?”慕云嫣很受打击,真想把桌上的咖啡倒在这个不解风情的家伙的头上,一直做了十多个深呼吸她才把这个冲动压抑下来,气哼哼的瞪了李振复几眼,见对方真的没反应,这才不甘心的拿着一本时尚杂志看了起来。

    李振复当然不知道这些,飞机降落的时候他被胡丹阳叫醒才知道目的地已经到了。

    没有理会一旁咬牙切齿的慕云嫣,背着旅行包直接下了飞机,然后直奔汽车站而去。

    ……

    ……

    青山县,临近秦岭,算得上山清水秀,李振复准备在那里承包几座山安家,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他的母亲也葬在那里。虽然外公对母亲当年的事耿耿于怀,对他也不待见,但舅舅对他的态度还不错,十年前就是舅舅安排母亲的骨灰下的葬。

    到汽车站等了二十多分钟,来了一辆前往青山县的车,李振复上前找了个靠后的位子。不过刚坐下不多久车上又上来一个“熟人”,刚刚分开的熟人,不是慕云嫣还能是谁?

    “是你?”

    “怎么又是你?”

    两个人都有些惊讶。

    李振复心道不会这么巧吧,从静海开始,两人一路同路。

    慕云嫣则是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李振复,心中猜测,这个家伙该不会是狗仔队吧,否则怎么会一路跟着自己?不过看他先前那番模样又不像是装的,这顿时让她有些迷茫了。

    车里的座位是左右各两排,慕云嫣本来打算坐左边靠窗的位子,但却被李振复占去了,转过头,见右边靠窗的位子坐着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嘴里还叼着烟在吞云吐雾,顿时皱了皱眉头,然后对李振复说道:“你把位子让一下,我坐里面。”

    李振复点了点头,把里面的位子让了出来,很多人喜欢坐靠窗的位子,但他无所谓,所以也不至于去刁难慕云嫣,虽然他对慕云嫣没有好感,但也没有恶感。

    车子过了二十多分钟后吭吭哧哧的出发了,像是吃饱了的猪,不过很显然没有人认出戴着大墨镜的慕云嫣,否则或许会引发一阵轰动。

    车子开出二十分钟后,突然发出一身爆响,随之车厢猛的一阵剧烈的震动。

    “发生什么事了?”

    慕云嫣神情有些慌张,她还从来没有遇到过类似的突然事件。

    李振复说道:“应该是爆胎了。”他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来就是这场意外可能是人为的,有些修理汽车的人会故意在马路上放一些钉子等容易使车爆胎的东西,这样一来,车子停在马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好送进他们的维修厂。

    当然,如果只是这样到是小事,司机应该会处理好,但就怕没有那么简单。李振复心中升起一丝不好的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