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友谊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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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池飞恬惊魂不定的目光,宋归帆岿然不动,显得十分淡定。

    “开车开久了,腰有点不舒服,活动一下。”

    池飞恬羡慕地看了一眼他的胸腰部位,忍住了去摸一把的冲动:“……你真是个爱运动的boy哇!”

    “…………”

    酒过三巡,桌上已经是残羹冷炙,没有开车来的同学无节制地喝酒,已经醉如烂泥了。池飞恬因为是自己开车过来的,滴酒不沾,大脑还算清醒。

    既然不喝酒,那就喝饮料呗。

    池飞恬友好地给宋归帆倒了一杯橙汁,努力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多年未见、心情平静的老友。

    “甜橙汁?”宋归帆挑眉:“不喝。”

    池飞恬:“…………”

    太不给面子了吧!

    角落里有人开始玩真心话大冒险,萧玉脸颊如彩霞,眉飞色舞地说起当年曾经给池飞恬写过一封情书。

    池飞恬内心惊惧,面上大惊失色:身为当事人的我怎么不知道!

    这种时候,这种事情最容易活跃气氛了,一群年纪不算小的人聚在一起,仿佛回到了曾经,毫无顾忌地开怀大笑,并纷纷起哄。

    萧玉也不觉得说出来是一件丢面子的事,毕竟青春少女谁没有暗恋二三事嘛,她仰起头,回忆那段美好的记忆:“那一天我早上四点多就起来了,先偷偷摸摸地在学校小树林里摘了朵玫瑰,还带着露水的那种,我的情书是一首《致橡树》,特别文艺,我抄了好久,作废了好几张粉色信纸……大概六点,班级门一打开,我就将情书和玫瑰一起放在你书本里夹着了,你早自习一翻开书就可以看到……哦,对了,我还买了两块五一条的阿尔卑斯放在旁边……哎,谁想到你两三个月都没有回应我,还当做不知道!”

    她的声音娇柔,说起来就仿佛玫瑰花香喷鼻,别的同学纷纷叫嚷“有情人终成眷属!”

    ——眷属。

    眷恋之人和心有所属,他早就有人选啦。

    池飞恬心虚地瞥了一眼宋归帆。如果是头脑聪明情商高的女孩子的话,此刻恐怕会羞涩一笑,故意让身边人吃吃干醋,可惜池飞恬是个心思粗糙的大老爷们儿,想什么都只能肤浅的想到第一层……

    “唰。”

    宋归帆漫不经心地将鞋子在地板上摩擦一下,声音十分刺耳,比粉笔刮在玻璃上有过之而无不及,听在正常人耳朵里,让人后牙一酸。

    池飞恬抖了一下:“……”

    池飞恬无奈地摆摆手,道:“有情人终成兄妹吧!都二十好几了,你们还以为自己多嫩?别闹了。”

    不知是谁在丧心病狂地叫嚷:“当年没接受,现在还有一次机会呢,萧玉你大胆地往前冲!”

    萧玉红着脸笑笑。

    池飞恬怕萧玉下不来台,毕竟是个女生,面子薄,被拒绝总是脸上无光,于是又善解人意地补充道:“我妈是副主任,要是早恋被她发现了,非得打断我的狗腿不成!”

    “哈哈哈就你胆儿小!”

    池飞恬知道他当年根本没看到这封情书,不过即使看到了,恐怕也只会觉得困扰。

    话又说回来,这封情书去哪儿了呢?

    ……每天班上到得最早的就是班长李凯了,他是负责开门和锁门的……

    池飞恬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细思恐极。

    ——关键是,情书和玫瑰你可以拿走,糖留下来啊,我还可以去宋归帆面前献殷勤!妈蛋,连两块五毛都不给我,太坏了。

    或许是暖气太盛,宋归帆打了个喷嚏。

    ——

    麦霸达人杨花露一首接一首地唱,池飞恬在班上特受欢迎,百般推脱不了,被簇拥着推上去,点了一首最拿手的《红尘滚滚》。

    他站在光影交错的屏幕前,盯着画面里的黑白岁月,一时之间有些怔忪。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年少不经世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池飞恬嗓子虽好,但是五音不全,音律不准,唱歌没多好听,沙发上的一行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忍直视地捂住了耳朵。

    宋归帆却全神贯注地听着,手里捏着玻璃杯,水波晃动,目光不知落在了哪里。

    屏幕暗下来的间隙,池飞恬从屏幕里看到了宋归帆的倒映,当年眉目齐整、白净清冷的少年已经长成了一个不动声色的成熟男人。

    池飞恬唱完后,包厢里热烈鼓掌,震耳欲聋的,还有女生吹口哨,他唱得再难听,捧场的人也总是很多的!池飞恬还真以为自己唱得很好,尾巴翘得老高,眉飞色舞地丢了个飞吻过去。

    帅哥无论做什么都有人捧场,更何况池飞恬人缘一向很好,遇见谁都能扯出一段往事。

    宋归帆觉得有点头痛。

    池飞恬朝宋归帆瞥了一眼,有些犹豫,现在趁机换个位子坐刚好,不坐在宋归帆旁边便不至于那么尴尬——

    但是他脚步刚一转,宋归帆长手一伸,就将他拉过去在椅子上坐下。

    宋归帆借着三分酒意,突然抱住了他,胸膛在池飞恬身上贴了短暂的三秒钟,双手轻拢住他的背。

    池飞恬全身血液往上一涌,心脏跳得快要飞出来了。这种感觉就像是吃着一颗下一秒会变苦的糖,就像是被爱人拿着沙.漠.之.鹰泪流满面地指着太阳穴。

    他们分别三年,久违的一个拥抱也是应该。

    但是——

    别抱的这么突如其来啊,先去排队拿个号啊!等我沐浴更衣一下,洗得香喷喷再抱啊!

    短短三秒,池飞恬视线一垂,便可以看到宋归帆衣领下的一截脊背,脊柱光滑,微微突出,肩膀比当年宽厚不少,粗糙的男式线衫上带着干净的味道。宋归帆的下巴似乎不经意地在他肩膀上轻轻磕了磕,至于磕了几下,池飞恬头昏脑涨的也不知道。

    说实话,宋归帆除了皮相好,似乎也没有太多优点,性子也沉闷,但就是谁也取代不了。

    池飞恬整个人都不好了,心里头的巨鹿像是被困在地牢,疯狂撞动,抖着声音煞风景说:“卡号私给你,抱一次一百块。”

    宋归帆:“…………”

    宋归帆终于松开他,举了举杯,面色平静如湖水:“友谊万岁。”

    池飞恬捏了捏手心,也同样举起杯子,磕磕绊绊地说:“友、友谊万岁。”

    心照不宣,互相试探。

    池飞恬觉得自己可能会输。

    池飞恬心颤得慌,觉得手也有些抖,他匆匆放下杯子,咽了下口水,将头调开,免得被看出破绽——宋归帆的杯子早就放下了,面无表情地去了厕所,镜子前,他从耳根到脖颈,俱是红通通一片。

    友谊万岁。

    去他妈的友谊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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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花日记#

    2005年6月19日晴

    女同桌情书上的字真丑,乱摘花朵行为更是不良。

    幸好我来得早。

    ……

    我并不生气。

    我并不生气。

    我并不生气!

    表弟说阿尔卑斯是甜橙味,很好吃。

    很好,我正巧挺讨厌甜橙味的。